渔具分类、命名及代号GB/T5147-2003(20031201)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6月3日发布,自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。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语句分类的原则,语句的分类、命名及代号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的渔业生产、科研、教育及其出版物中的渔具分类。 2渔具分类的原则 渔具分类按捕捞原理、渔具结构特征和作业方式分类、型、式。 2.1 第一级“类” 凡捕捞原理相同的渔具属同一类。 2.2 第二级“型” 在同类渔具中,范结构不同的渔具应划为不同的“型”。 2.3 第三级“式” 在同类、同型的渔具中,凡作业方式不同的渔具应定为不同的“式”。 3渔具分类的命名及代号 3.1 类、型、式的名称及说明 3.1.1 “类”的名称及代号见表1。 3.1.2 “型”的名称、代号及结构说明见表2。 3.1.3 “式”的名称、代号及结构说明见表3。 4渔具的分类名称、代号的书写顺序及示例 4.1 透具的分类名称及代号均按“式”、“型”、“类”的顺序排列书写。即:“式”+“型”+“类”=渔具分类名称和代号,各代号之间应加圆点分开,渔具分类名称及代号汇总遵照附录。 4.2 示例见表4。
来源:农村学法普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