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市对新丰县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要求,结合《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(修订版)》(粤商务建函〔2024〕145 号),我局组织对大润欢超市升级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。
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提供的评审报告并结合我县实际,大润欢超市升级改造等4个项目符合申请,验收通过。现对拟奖补金额(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自公告之日起,如对公示拟奖补项目金额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实名向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反馈。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,匿名反映问题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2025年7月2日-7月8日
联系人:毛嘉琦
联系电话:0751-2287627
联系地址:韶关市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流通股(新丰县新城北街5巷1号)
附件:新丰县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奖补项目情况台账.xls
新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5年7月2日